DOCUMENT申請所需文件
第四次使用狀況報告提交期限為3月21日至4月15日
所需文件會因申請人與孩童學生(國中、小生)是否屬於同一家庭而有不同。 請提交 A-申請文件及 B-所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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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與孩子同住,申請人是戶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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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申請文件
線上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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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給付申請表
※請至我的頁面輸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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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由學校等機構確認書
需請就讀的自由學校等機構填寫
【無法於自由學校等機構網站確認時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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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能確認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制度的文件 小冊子、傳單、宣傳單等
網站、手冊、簡章、傳單等 ※文件可為影本。 ※請不要提交與自由學校等機構的合約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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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顯示該機構主要目的為「支援拒學孩童學生」的資料 公司宣傳冊和公司章程
若無法於機構網站確認,便需提交手冊或章程等。 ※文件可為影本。
【以下資料僅在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時,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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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能證明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的文件影本
請提交確定給付書等能確認補助金額及期間的文件影本。
[只有在有其他與申請相關的文件時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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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請簽發的其他相關文件
*僅當您擁有與補助金申請相關的其他文件時才提交,例如您住在免費學校宿舍或學校宿舍。
郵寄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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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給付申請表(包含單獨格式)
若符合下列 ①、② 情形,需使用單獨格式申請。
①若支付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的人(申請人)與跟就讀學校進行日常聯絡的人並非同一人 ②申請人未與孩子同住 -
2
自由學校等機構確認書
需請就讀的自由學校等機構填寫
【無法於自由學校等機構網站確認時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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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能確認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制度的文件 小冊子、傳單、宣傳單等
網站、手冊、簡章、傳單等 ※文件可為影本。 ※請不要提交與自由學校等機構的合約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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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顯示該機構主要目的為「支援拒學孩童學生」的資料 【無法於自由學校等機構網站確認時需提交的文件】
若無法於機構網站確認,便需提交手冊或章程等。 ※文件可為影本。
【以下資料僅在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時,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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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能證明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的文件影本
請提交確定給付書等能確認補助金額及期間的文件影本。
[只有在有其他與申請相關的文件時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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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請簽發的其他相關文件
*僅當您擁有與補助金申請相關的其他文件時才提交,例如您住在免費學校宿舍或學校宿舍。
郵寄時,請至下列連結網址列印檢查表,以便確認提交文件是否齊全。 必要時,請列印出寫有收件地址的表單,貼在信封背面後寄給事務局。
B-所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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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個人編號進行公開個人認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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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證明
-
防範措施請務必在準備文件前先閱讀。
若補助開始月份早於申請提交月份,申請人(監護人)與孩子皆需提交能夠確認自補助開始月起持續居住於東京都的證明文件。
但若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則可免附此文件。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須提交能夠確認申請人為兒童監護人之文件。
但若於2024年度已獲得交付決定,且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子女的地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無變更,並於第一期交付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附該文件。
自2024年12月2日起,將改為使用My Number卡作為健康保險證,現行健康保險證將不再發行。於12月2日當日有效之保險證,可繼續使用最長一年。僅限於有效期限內提出的申請,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請確認您持有的健康保險證有效期限。此外,自12月2日以後,未持有可作為保險證使用之My Number卡者,將於現有保險證的有效期內陸續獲發資格確認書,亦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
1
個人編號卡取得的官方個人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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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確認申請人是孩子的父母等的一份文件
・戶口本影本
【戶籍登記注意事項】
- 住民票發行時間需在申請日期的前 3 個月內
- 未省略戶長、親屬關係
- 未記載個人編號 / 住民票編號 / 戶籍地
・兒童健康保險證(正面影本)或資格確認書(影本)
*在申請當天必須有效・兒童的醫療證明
※請提交包含申請人和孩子姓名的文件。
※如申請人為未成年人監護人等非父母親權人,請聯絡事務局。
2024年度已取得補助決定者,若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孩子的住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沒有變更,並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除提交此文件。 -
3
可以確認孩子住址的文件1份(僅適用於在步驟2中選擇家庭居住證明影本以外的人)
・兒童個人編號卡(正面影本)
・兒童的住戶票影本(申請時最近三個月內發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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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個人編號的公共個人認證以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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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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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措施請務必在準備文件前先閱讀。
若補助開始月份早於申請提交月份,申請人(監護人)與孩子皆需提交能夠確認自補助開始月起持續居住於東京都的證明文件。
但若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則可免附此文件。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須提交能夠確認申請人為兒童監護人之文件。
但若於2024年度已獲得交付決定,且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子女的地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無變更,並於第一期交付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附該文件。
自2024年12月2日起,將改為使用My Number卡作為健康保險證,現行健康保險證將不再發行。於12月2日當日有效之保險證,可繼續使用最長一年。僅限於有效期限內提出的申請,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請確認您持有的健康保險證有效期限。此外,自12月2日以後,未持有可作為保險證使用之My Number卡者,將於現有保險證的有效期內陸續獲發資格確認書,亦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
1
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對於兩項中的一項,請提交帶有★標記的身份證明文件]
・★家庭住民票影本
【戶籍登記注意事項】
- 住民票發行時間需在申請日期的前 3 個月內
- 未省略戶長、親屬關係
- 未記載個人編號 / 住民票編號 / 戶籍地
・★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我的號碼卡(正面影本)
・健康保險證(首頁影本)或資格確認書(影本)
*必須在申請日期前有效・護照(照片頁)
*請遮蓋除居住證明以外的所有文件。了解有關遮罩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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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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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卡(正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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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編號卡(正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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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照片登載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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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確認申請人是孩子的父母等的一份文件 (僅適用於步驟1中選擇戶籍以外的人)
・兒童健康保險證(正面影本)或資格確認書(影本)
*在申請當天必須有效・兒童的醫療證明
※請提交包含申請人和孩子姓名的文件。
※如申請人為未成年人監護人等非父母親權人,請聯絡事務局。
2024年度已取得補助決定者,若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孩子的住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沒有變更,並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除提交此文件。 -
3
可以確認孩子住址的文件1份(僅適用於在步驟2中選擇家庭居住證明影本以外的人)
・兒童個人編號卡(正面影本)
・兒童的住戶票影本(申請時最近三個月內發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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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與孩子同住、申請人並非戶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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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申請文件
線上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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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給付申請表
※請至我的頁面輸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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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由學校等機構確認書
需請就讀的自由學校等機構填寫
【無法於自由學校等機構網站確認時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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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能確認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制度的文件 小冊子、傳單、宣傳單等
網站、手冊、簡章、傳單等 ※文件可為影本。 ※請不要提交與自由學校等機構的合約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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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顯示該機構主要目的為「支援拒學孩童學生」的資料 【無法於自由學校等機構網站確認時需提交的文件】
若無法於機構網站確認,便需提交手冊或章程等。 ※文件可為影本。
【以下資料僅在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時,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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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能證明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的文件影本
請提交確定給付書等能確認補助金額及期間的文件影本。
[只有在有其他與申請相關的文件時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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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請簽發的其他相關文件
*僅當您擁有與補助金申請相關的其他文件時才提交,例如您住在免費學校宿舍或學校宿舍。
郵寄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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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給付申請表(包含單獨格式)
若符合下列 ①、② 情形,需使用單獨格式申請。
①若支付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的人(申請人)與跟就讀學校進行日常聯絡的人並非同一人 ②申請人未與孩子同住 -
2
自由學校等機構確認書
需請就讀的自由學校等機構填寫
【無法於自由學校等機構網站確認時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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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能確認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制度的文件 小冊子、傳單、宣傳單等
網站、手冊、簡章、傳單等 ※文件可為影本。 ※請不要提交與自由學校等機構的合約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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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顯示該機構主要目的為「支援拒學孩童學生」的資料 【無法於自由學校等機構網站確認時需提交的文件】
若無法於機構網站確認,便需提交手冊或章程等。 ※文件可為影本。
【以下資料僅在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時,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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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能證明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的文件影本
請提交確定給付書等能確認補助金額及期間的文件影本。
[只有在有其他與申請相關的文件時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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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請簽發的其他相關文件
*僅當您擁有與補助金申請相關的其他文件時才提交,例如您住在免費學校宿舍或學校宿舍。
郵寄時,請至下列連結網址列印檢查表,以便確認提交文件是否齊全。 必要時,請列印出寫有收件地址的表單,貼在信封背面後寄給事務局。
B-所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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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個人編號進行公開個人認證時
-
必要證明
-
防範措施請務必在準備文件前先閱讀。
若補助開始月份早於申請提交月份,申請人(監護人)與孩子皆需提交能夠確認自補助開始月起持續居住於東京都的證明文件。
但若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則可免附此文件。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須提交能夠確認申請人為兒童監護人之文件。
但若於2024年度已獲得交付決定,且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子女的地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無變更,並於第一期交付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附該文件。
自2024年12月2日起,將改為使用My Number卡作為健康保險證,現行健康保險證將不再發行。於12月2日當日有效之保險證,可繼續使用最長一年。僅限於有效期限內提出的申請,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請確認您持有的健康保險證有效期限。此外,自12月2日以後,未持有可作為保險證使用之My Number卡者,將於現有保險證的有效期內陸續獲發資格確認書,亦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
1
個人編號卡取得的官方個人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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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確認申請人是孩子的父母等的一份文件
・戶口簿(申請時最近3個月內發行)
・兒童健康保險證(正面影本)或資格確認書(影本)
*在申請當天必須有效・兒童的醫療證明
※請提交包含申請人和孩子姓名的文件。
※如申請人為未成年人監護人等非父母親權人,請聯絡事務局。
2024年度已取得補助決定者,若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孩子的住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沒有變更,並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除提交此文件。 -
3
1 份確認孩子地址的文件
・兒童個人編號卡(正面影本)
・兒童的住戶票影本(申請時最近三個月內發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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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個人編號的公共個人認證以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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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證明
-
防範措施請務必在準備文件前先閱讀。
若補助開始月份早於申請提交月份,申請人(監護人)與孩子皆需提交能夠確認自補助開始月起持續居住於東京都的證明文件。
但若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則可免附此文件。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須提交能夠確認申請人為兒童監護人之文件。
但若於2024年度已獲得交付決定,且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子女的地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無變更,並於第一期交付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附該文件。
自2024年12月2日起,將改為使用My Number卡作為健康保險證,現行健康保險證將不再發行。於12月2日當日有效之保險證,可繼續使用最長一年。僅限於有效期限內提出的申請,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請確認您持有的健康保險證有效期限。此外,自12月2日以後,未持有可作為保險證使用之My Number卡者,將於現有保險證的有效期內陸續獲發資格確認書,亦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
1
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對於兩項中的一項,請提交帶有★標記的身份證明文件]
・★家庭住民票影本
【戶籍登記注意事項】
- 住民票發行時間需在申請日期的前 3 個月內
- 未省略戶長、親屬關係
- 未記載個人編號 / 住民票編號 / 戶籍地
・★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我的號碼卡(正面影本)
・健康保險證(首頁影本)或資格確認書(影本)
*必須在申請日期前有效・護照(照片頁)
*請遮蓋除居住證明以外的所有文件。了解有關遮罩的更多信息
-
駕照(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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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卡(正面影本)
-
個人編號卡(正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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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照片登載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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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確認申請人是孩子的父母等的一份文件
・戶口簿(申請時最近3個月內發行)
・兒童健康保險證(正面影本)或資格確認書(影本)
*在申請當天必須有效・兒童的醫療證明
※請提交包含申請人和孩子姓名的文件。
※如申請人為未成年人監護人等非父母親權人,請聯絡事務局。
2024年度已取得補助決定者,若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孩子的住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沒有變更,並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除提交此文件。 -
3
可以確認孩子住址的文件1份(僅適用於1中選擇的家庭住址證明以外的人)
・兒童個人編號卡(正面影本)
・兒童的住戶票影本(申請時最近三個月內發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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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未與孩子同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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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申請文件
線上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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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給付申請表
※請至我的頁面輸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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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由學校等機構確認書
需請就讀的自由學校等機構填寫
【無法於自由學校等機構網站確認時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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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能確認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制度的文件 小冊子、傳單、宣傳單等
網站、手冊、簡章、傳單等 ※文件可為影本。 ※請不要提交與自由學校等機構的合約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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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顯示該機構主要目的為「支援拒學孩童學生」的資料 【無法於自由學校等機構網站確認時需提交的文件】
若無法於機構網站確認,便需提交手冊或章程等。 ※文件可為影本。
【以下資料僅在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時,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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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能證明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的文件影本
請提交確定給付書等能確認補助金額及期間的文件影本。
[只有在有其他與申請相關的文件時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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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請簽發的其他相關文件
*僅當您擁有與補助金申請相關的其他文件時才提交,例如您住在免費學校宿舍或學校宿舍。
郵寄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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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給付申請表(包含單獨格式)
若符合下列 ①、② 情形,需使用單獨格式申請。
①若支付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的人(申請人)與跟就讀學校進行日常聯絡的人並非同一人 ②申請人未與孩子同住 -
2
自由學校等機構確認書
需請就讀的自由學校等機構填寫
【無法於自由學校等機構網站確認時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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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能確認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制度的文件 小冊子、傳單、宣傳單等
網站、手冊、簡章、傳單等 ※文件可為影本。 ※請不要提交與自由學校等機構的合約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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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顯示該機構主要目的為「支援拒學孩童學生」的資料 【無法於自由學校等機構網站確認時需提交的文件】
若無法於機構網站確認,便需提交手冊或章程等。 ※文件可為影本。
【以下資料僅在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時,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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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能證明您目前領有本事業以外之自由學校等機構使用費補助的文件影本
請提交確定給付書等能確認補助金額及期間的文件影本。
[只有在有其他與申請相關的文件時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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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請簽發的其他相關文件
*僅當您擁有與補助金申請相關的其他文件時才提交,例如您住在免費學校宿舍或學校宿舍。
郵寄時,請至下列連結網址列印檢查表,以便確認提交文件是否齊全。 必要時,請列印出寫有收件地址的表單,貼在信封背面後寄給事務局。
B-所需證明
-
使用個人編號進行公開個人認證時
-
必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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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措施請務必在準備文件前先閱讀。
若補助開始月份早於申請提交月份,申請人(監護人)與孩子皆需提交能夠確認自補助開始月起持續居住於東京都的證明文件。
但若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則可免附此文件。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須提交能夠確認申請人為兒童監護人之文件。
但若於2024年度已獲得交付決定,且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子女的地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無變更,並於第一期交付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附該文件。
自2024年12月2日起,將改為使用My Number卡作為健康保險證,現行健康保險證將不再發行。於12月2日當日有效之保險證,可繼續使用最長一年。僅限於有效期限內提出的申請,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請確認您持有的健康保險證有效期限。此外,自12月2日以後,未持有可作為保險證使用之My Number卡者,將於現有保險證的有效期內陸續獲發資格確認書,亦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
1
個人編號卡取得的官方個人認證
-
-
2
確認申請人是孩子的父母等的一份文件
・戶口簿(申請時最近3個月內發行)
・兒童健康保險證(正面影本)或資格確認書(影本)
*在申請當天必須有效・兒童的醫療證明
※請提交包含申請人和孩子姓名的文件。
※如申請人為未成年人監護人等非父母親權人,請聯絡事務局。
2024年度已取得補助決定者,若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孩子的住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沒有變更,並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除提交此文件。 -
3
1 份確認孩子地址的文件
・兒童個人編號卡(正面影本)
・兒童的住戶票影本(申請時最近三個月內發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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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個人編號的公共個人認證以外的情況
-
必要證明
-
防範措施請務必在準備文件前先閱讀。
若補助開始月份早於申請提交月份,申請人(監護人)與孩子皆需提交能夠確認自補助開始月起持續居住於東京都的證明文件。
但若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則可免附此文件。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須提交能夠確認申請人為兒童監護人之文件。
但若於2024年度已獲得交付決定,且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子女的地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無變更,並於第一期交付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同年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附該文件。
自2024年12月2日起,將改為使用My Number卡作為健康保險證,現行健康保險證將不再發行。於12月2日當日有效之保險證,可繼續使用最長一年。僅限於有效期限內提出的申請,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請確認您持有的健康保險證有效期限。此外,自12月2日以後,未持有可作為保險證使用之My Number卡者,將於現有保險證的有效期內陸續獲發資格確認書,亦可作為證明文件使用。
詳情請參閱這裡(PDF)。 -
1
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對於兩項中的一項,請提交帶有★標記的身份證明文件]
・★申請人於留卡影本(自申請時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
・★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我的號碼卡(正面影本)
・健康保險證(首頁影本)或資格確認書(影本)
*必須在申請日期前有效・護照(照片頁)
*請遮蓋除居住證明以外的所有文件。了解有關遮罩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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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正反面影本)
-
健康保險卡(正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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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編號卡(正面影本)
-
護照(照片登載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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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確認申請人是孩子的父母等的一份文件
・戶口簿(申請時最近3個月內發行)
・兒童健康保險證(正面影本)或資格確認書(影本)
*在申請當天必須有效・兒童的醫療證明
※請提交包含申請人和孩子姓名的文件。
※如申請人為未成年人監護人等非父母親權人,請聯絡事務局。
2024年度已取得補助決定者,若2025年度的申請內容(申請人與孩子的住址、姓名、戶長、是否同住)沒有變更,並於第一期申請期間(2025年5月28日至6月30日)提出申請者,可免除提交此文件。 -
3
1 份確認孩子地址的文件
・兒童個人編號卡(正面影本)
・兒童的住戶票影本(申請時最近三個月內發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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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個人編號卡進行本人確認的 APP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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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適用於線上申請者
公共個人認證服務在網路上申請時,使用嵌入在個人編號卡(不使用個人編號)IC晶片中的電子憑證。
- 申請人本人申請
- 沒人冒充你
- 申請內容無偽造等情況。
這是官方提供安全可靠的身份驗證的服務。
- 將您的個人編號卡放在專用應用程式上進行身份驗證
- 完成
- 您無需附上任何身份證明文件即可申請。 *您必須提交居留卡的複印件。
文件遮蔽方法 ※若所需文件上有載明個人編號(My Number)及保戶編號等資訊,請進行遮蔽處理(無法辨識)。
所謂遮蔽處理
是指將文字等資訊進行加工處理,使其無法辨識。
- 使用線上申請時:請使用便條紙等工具將相關部分遮住後拍照,或於拍照後使用繪圖工具將圖片相關部分塗掉
- 使用紙本申請時:請用馬克筆等無法擦掉的工具將相關資訊蓋掉
以下情形,需進行文件遮蔽處理
- 住民票影本:取得的影本上不小心登載了個人編號 / 住民票編號 / 戶籍地
- 本人確認文件:所有未使用專門 APP 認證便提交本人確認文件者
需進行遮蔽處理的項目
健康保險證或資格確認書 ※以申請時點為準,須在有效期限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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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等符號、編號、分類編號 |
保戶編號 |
二維條碼 |
個人編號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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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編號 ※由於寫在背面故僅需正面 |
住民票(若載明個人編號、住民票編號、戶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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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編號 (My Number) |
住民票編號 |
戶籍地 |
存摺・網路銀行頁面・ 金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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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號碼 *適用於附有信用卡的現金卡 |
遮蔽處理範例
健康保險卡

個人編號卡

只要上傳正面 請勿上傳背面
附有信用卡的現金卡

僅信用卡號
必須屏蔽
【參考】便利超商等處格式列印方法
【使用郵寄申請者】給沒有印表機之申請者
若您府上沒有印表機,不方便準備申請表等文件,便利超商等處均有提供列印服務。 此外,只要有個人編號卡,亦可於便利超商等處列印住民票影本。 ※列印服務需收費。
有關列印服務使用方法等資訊,請至各便利超商網站查看。 另外有關 netprint 相關問題,請直接向各便利超商洽詢。 ※事務局方面恕無法回答列印服務相關問題。
■7-11
■FamilyMart、Lawson、Ministop、Popl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