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E变更/撤回/废止申请
不再接受申请变更、撤回和废止。
关于变更审批申请
发放决定后,如申请内容发生变更,需提交“变更审批申请书”。
(变更例)住址、就读学校、免费学校等发生变更时。
[补助金期限结束月份变更时]
- 变更批准申请必须在补贴期结束次月15日之前提交。
[补助金期限的起始月份变更时]
- 补贴期的起始月份不能更改。必须提交单独的发行申请。
最终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
发放决定后,如申请内容发生变更,需提交“变更审批申请书”。
(变更例)住址、就读学校、免费学校等发生变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