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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問問題

8.關於給付方法

Q-1 補助金什麼時候發放?
在每季的實績報告後,經審查將提供補助。
每季的預定發放月份請參考以下連結。
※事業概要_支給時期
若實績報告內容不完整,補助款可能會延遲發放。
Q-2 接收補助金的帳戶是否需要以補助金接受人(監護人)的名義開立?
該帳戶必須以受助者的名義開立。
Q-3 我可以以現金形式領取補助金嗎?
僅接受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轉帳。
Q-4 如果我沒有支付給免費學校等的費用的收據,還有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嗎?
支付補助金時,需要開立已支付使用費的收據。您可以使用自己的格式,但必須包含以下所有必要資訊。
■必填資料
① 付款人姓名:請與申請人(補助金決定人)的姓名一致。
② 付款用途:請註明此費用為申請兒童的免費學校等的使用費。也必須註明使用月份。
③ 付款目的地:請註明申請的免費學校等設施的名稱。也請註明接收使用費的設施營運方的名稱。 *無需印章。
④ 付款金額:如果收據包含使用費以外的金額,請確保附上明細以識別使用費(補貼僅適用於使用費)。若一張收據包含多個月份,請按月提供明細。
⑤ 繳交日期:原則上請填寫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間。如果發放日期不是繳交日期,請另行填寫使用費的收取日期。
根據情況,可以使用免費學校等已經發放的其他文件來提供證明,請聯絡秘書處。

[東京免費學校等使用費補貼秘書處(委託方:Adecco株式會社)]
電話:03-6800-8763
郵箱:Info(at)tokyo-fs-support.metro.tokyo.lg.jp
*為防止垃圾郵件,郵箱地址已更改。
使用信箱位址時,請將(at)替換為@,對此深表歉意。
Q-5 如果我的收據上的金額包含使用費以外的費用,我該怎麼辦?
收據必須清楚顯示使用費的金額,包括金額明細。
您可以使用任何原始格式,只要包含以下所有必需資訊即可。
■必填資訊
① 付款人姓名:必須與申請人(資助決定人)的姓名一致。
② 付款用途:必須註明該費用是申請兒童的免費學校等的使用費。也必須註明使用月份。
③ 付款目的地:必須註明申請的免費學校等設施的名稱。也必須註明將收取使用費的設施業者的名稱。 *無需印章。
④ 付款金額:如果收據包含使用費以外的金額,請確保明細顯示使用費(補助僅適用於使用費)。
如果一張收據涵蓋多個月份,請註明每月的明細。
⑤ 付款日期:原則上請填寫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間。
如果發行日期不是付款日期,請另行填寫使用費收到的日期。
根據情況,可以使用免費學校等已經發行的其他文件來提供證明,請聯絡秘書處。

[東京免費學校等使用費補貼秘書處(承辦方:Adecco株式會社)]
電話:03-6800-8763
郵箱:Info(at)tokyo-fs-support.metro.tokyo.lg.jp
*為防止垃圾郵件,郵箱地址已更改。
使用表格時,請將(at)替換為@,對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
Q-6 我在4月份支付了2025年3月的使用費。請問這種情況下會給予補貼嗎?
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支付予自由學校等之使用費為補助對象。此案例不符合補助條件,請特別注意。
若使用費支付日為2026年4月1日以後,將無法發放補助金。
Q-7 如果我從四月開始有資格獲得補貼,我是否也需要從四月開始記錄我的孩子在免費學校等的出勤情況?
必須為每個獲得補貼的月份建立表格。請從4月開始,要求免費學校等每月建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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