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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申請的變更、撤回和取消

不再接受申請變更、撤回和廢止。

變更通知(無需批准)

如果在做出資助決定後申請詳情有任何變更,您將需要提交變更通知

(變更例)變更地址、自由校名、變更入學學校等

[變更補助期限的結束月份時]

  • 變更批准申請必須在資助期結束後的下個月 15 日之前提交。

[更改資助期間的開始月份]

  • 補貼期的起始月份不能更改。必須提交單獨的發行申請。
    最終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

關於撤回通知

如果您希望在做出資助決定後撤回申請,則需要提交「撤回資助申請通知」。

*撤回申請的截止日期為收到資助決定通知之日起 14 天內。

關於廢止通知

核定補助後,如不再符合補助資格,須提交「廢止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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