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E變更/撤回/廢止申請
不再接受申請變更、撤回和廢止。
關於變更審批申請
發放決定後,如申請內容發生變更,需提交「變更核准申請書」。
(變更例)住址、就讀學校、免費學校等發生變更時。
[補助金期限結束月份變更時]
- 變更批准申請必須在補貼期結束次月15日之前提交。
[補助金期限的起始月份變更時]
- 補貼期的起始月份不能更改。必須提交單獨的發行申請。
最終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
發放決定後,如申請內容發生變更,需提交「變更核准申請書」。
(變更例)住址、就讀學校、免費學校等發生變更時。